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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国家政策越来越好,大部分人都有条件购置新房居住,然而本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,却常常引发一系列的房屋产权纠纷,那么究竟该如何避免呢?秦皇岛司法学校的老师来为大家解答。

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
如存在被抵押、涉讼、被列入拆迁范围、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、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。如军产、院(医院)产、校(学校)产的公房,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,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。
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
在同等条件下,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,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,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。
注意房屋用途限定
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,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,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。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,就只能望“房”兴叹了。
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
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,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。所以,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、标准价购买的公房,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。按相关规定,以优惠价、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,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。
怎么样?秦皇岛司法学校的老师为大家带来的如何避免房屋产权纠纷的方法,你有没有学会呢?如果你身边有这类纠纷,一定要提醒他们注意防范。如果你还想了解一些法律常识,小编向大家推荐秦皇岛司法学校,到秦皇岛司法学校学习,让你成为法务小达人!